河北师范大学
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代码:135107
一、专业学位简介
专业学位也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009年获得授权,美术领域依托于美术与设计学院培养。目前本领域涵盖4个研究方向:1. 中国画2. 油画3.版画4.雕塑。美术领域艺术硕士致力于美术基本理论知识和创作技能的培养与研究,注重动手的基础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艺术的观察力和形象思维潜质,具备较高的绘画、设计水平以及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独立的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
艺术硕士(美术)于2010年开始招生,至今招收5届共计156人。本领域现建有北戴河奇石艺术学校、曲阳雕刻学校、河北画院等实践基地,通过校内理论指导与校外基地实践结合教学、相互促进的方式,切实增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与实际应用能力,不断为美术领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是在传承文化的基础上,站在当代艺术与当代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挥多学科相互补益、相得益彰的教学优势,应对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求,通过发掘具有良好素质与优秀创造潜质的人才,以高层次、交叉性、课题性的培养模式,进行提升专业创作水平为主的创作教学训练,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学识修养和美术专业基础,了解美术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与创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美术创作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的美术创作工作,在现代艺术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美术创作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5. 保持良好积极的学习心态,适应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至4年。
四、培养方式
1.全日制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
2.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组负责制。双导师制是指1名校内导师,1名校外美术创作一线机构的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导师组负责制是指导师团队合作指导制度,一般由3至5人组成,导师合作团队中必须有1人为首席导师,1人为同专业实践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
3.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艺术理论研究,经典名作分析和艺术创作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教学过程中重视本专业、本学科艺术基本规律的学习、注重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的结合,强化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共融,重点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培养工作坚持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毕业)论文撰写三者并重。既要使艺术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又要使他们通过专业实践,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美术领域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专业学位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修满规定的50学分。
五、课程设置、学分及考核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
(二)考核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实行学分制,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由学校或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7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查,按不合格、合格评定成绩,“专业实践”须达到规定时间及相应评定等级方为合格。
六、实践环节
1.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实践培养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2.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四学期集中进行专业实践,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集中专业实践。
3.专业实践形式包括在校创作实习、基地创作实践,充分考虑增加创作实践环节,鼓励学生通过艺术实践获得具有社会实践经验的艺术教育工作者的指导,获取实战经验,培养适应社会、自主学习和全方位发展的能力。
4.专业实践过程中,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随时与实践单位保持沟通,加强对学生实践的监督指导;实践结束后,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与实践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实践考核小组,对学生实践进行考核,要求学生提交《河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填写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实践环节计8学分。
七、中期考核
1.美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等方面必须经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在学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始前进行。
2.中期考核工作注重对学生综合创作能力的评价,提倡研究生通过专业创作、专业展览、期刊发表、出版画册等形式进行中期考核。
3.中期考核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组召集3至5名相关学科专家(其中应含2名以上相关专业实践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创作与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4.考核组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中期考核成绩,评定等级为及格及以上者方为考核合格;不及格者为不合格。
5.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和专业实践阶段。
八、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满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专业能力展览可与论文答辩同时进行,但专业能力展示与论文答辩同时合格后方为专业学位答辩通过。
1. 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美术作品或管理策划方面的方案展示。
(2)具体要求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方向研究生需提供毕业创作1至3幅,精选习作15幅。
2. 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方向的专业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与图表)。
(4)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执行。
(5)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根据专业学位特点及要求统筹安排,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落实。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聘专家。
3. 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学院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研究方向:中国画